搬家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情,换个新环境心情也会很好,可是没准就会搬出来一肚子气。
张小姐搬家过程中遇到了问题,她打电话跟搬家公司说了一共有多少东西,搬家公司说一辆车就行,所以张小姐就只订了一辆车,等搬家公司的人来了,看了下那些东西却说一辆车是装不下的,必须得要两辆车才行。两辆车的价格是500,经过张小姐与公司负责人讨价还价后最后把价钱订在了400,那时已经不早了,该公司负责人让张小姐等着,再派一辆车过来,过半个小时一自称是该公司负责人的打过来电话说给的价钱太低,他们不搬了,让张小姐再找别的公司,这件事情让张小姐很是气愤,耽误了这么长时间,临时找搬家的也不好找啊而且又浪费钱,“搬家公司临时变卦,搬家却没办法再拖延下去。”无奈之下,她只好多花上数百元重新联系搬家公司。对此,他在电话中对搬家公司表达了不满,可是对方却不以为然地表示,既然已经通知,就不算临时变卦,就不会对顾客造成任何影响,更称不上“违约”。搬家公司认为,它与顾客仅是口头约定,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,在告知不提供服务后,公司与顾客之间就不存在任何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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